张大、孙二这类黑道人物,不怕死,却怕江湖名声不好。为什么舍得花钱做好事,不就是为了在江湖上图一个好的名声?
如果有人在民间唱戏时将张大、孙二编成戏剧,说他们不是好汉、英雄,岂不让他们颜面扫光,等于“社会性死亡”?
为什么不杀犯罪流配的人?这一点倒是好理解。张大此前种菜园子,就因为争些小事,一时兴起杀了僧人,还放一把火。
后来,张大、孙二在十字坡开黑店,不知道劫杀了多少过往客商,干了多少坏事。只是,由于官府的不作为,他们才得以逍遥法外。
他们与犯罪流配的人,是同一类人。在张大、孙二看来,中间多有好汉在里头,切不可坏他。言外之意就是:乌鸦站了黑猪上,大家谁也别说谁。
尽管张大、孙二制定了“三等人不可坏他”的规矩,但在实际操作中,并没有执行到位。特别是孙二,多次伤害云游僧道。
第一次是麻了一个头陀,张大回来得迟了,倒霉的头陀已被孙二卸下四足,只留下一个箍头的铁界尺、一领皂直裰、一张度牒、一件一百单八颗人顶骨做成的数珠、一件两把雪花镔铁打成的戒刀。
后来,张大、孙二认识了武大郎,将头陀的遗物送给他,将他打扮成一名假头陀,躲避官府的通缉。
第二次就是迷倒鲁和尚一事。鲁和尚虽然也是云游僧道,可孙二见他生得肥胖,没有放过。而是在酒里下了些蒙汗药,扛入在作坊里。
不仅如此,孙二娘还违反了不杀各处犯罪流配的人的规矩,多次滥杀无辜。
后来杜文焕派兵杀掉了武大郎和张大,孙二,一把火烧了十字坡酒店。
种花家地方上虽然不断地爆发农民起义,但是并没有形成大规模的。一方面是对于地方上的犯罪打击力度大,另一方面也是从教化制度上进行入手。
这也是从根本上进行预防犯罪,这也是为什么明教并没有形成大规模农民起义的原因。同时地方上的治安,无论是城门的治安还是旅店的治安,都在这两个地方制定了详细的法律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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